近日,聊城市制定出臺《關于實施新時代“人才興聊”戰略的若干措施(試行)》(“人才新政35條”),從支持人才創新創業、做好人才服務保障、優化人才創新創業環境、構建人才集聚平臺、激發引才用才活力等7個方面出臺35條含金量高、創新力度大的政策措施。
一、大力支持人才創新創業
1.頂尖人才突破計劃
頂尖人才在聊開展重大科研或產業項目,實行“一事一議”,最高可給與5000萬元綜合資助或6000萬元直接股權投資支持。
2.領軍人才引領計劃
對領軍人才按照國家、省人才資助經費額度1:1進行配套支持。領軍人才來聊創(領)辦企業,3年內享受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50%的貸款貼息補貼。
3.優秀人才培引計劃
“齊魯”系列人才工程入選者按照省級有關政策規定落實待遇。
開展“水城英才”評選,對獲獎人選一次性發放10萬元獎勵。
對企業新引進的博士研究生(含自主培養的)和正高級專業技術人才,符合條件的每月分別發放3000元生活補貼,補貼不超過3年。
4.青年人才集聚計劃
對企業新引進的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符合條件的每月分別發放2000元、1000元生活補貼,補貼不超過3年。
離校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聊創業免費提供創業工位;團隊3人以上的,免費提供3年20-70平方米辦公場所;在外租賃場所的,財政每年提供不超過2萬元租賃補貼。
5.專業人才引進計劃
對企業新引進具有正高級、副高級、中級職稱的現代商務、產業創新、公共服務等專業人才,符合條件的每月分別發放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補貼,補貼不超過3年。
6.經營管理人才提升計劃
對企業全職新引進的高級經營管理人才,按照年薪給予企業薪酬補貼,補貼不超過3年。
3年遴選5000名企業家及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開展專題培育;實施新生代青年企業家重點培育計劃。
7.高技能人才引育計劃
對企業新引進的首席技師、特級技師、高級技師、技師,符合條件的每月分別發放25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生活補貼,補貼不超過3年。
對企業在職人員取得首席技師、特級技師、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分別發放8000元、6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一次性技能提升補貼。
我市技工院校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取得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并在我市就業的,給予2000元一次性獎勵,并按照每人1000元標準補貼技工院校。
8.國際人才匯智計劃
對列入國家、省外專人才引進計劃和國家、省引智項目且獲得10萬元(含)以上資助,以及獲得中國政府“友誼獎”、省政府“齊魯友誼獎”的外國專家,按照國家和省補貼及獎勵額度1:1予以配套,給予5-460萬元資助。
每年評選5-10個市級外國專家項目,給予10-30萬元資金補貼。
二、努力做好人才服務保障
9.打造“水城金卡”服務品牌
為高層次人才發放“人才服務金卡”,配備服務專員,提供子女入學、父母養老、科研服務、醫療保健、交通服務、文體服務等多種優惠政策和便利服務。
10.做好人才配偶隨遷安置
新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其配偶符合調動條件的,原屬市外編制內財政供養人員,按照“同級對口”原則安排,原屬市外社會組織或經濟組織正式錄用人員的,在我市國有企業進行安置。
11.妥善解決人才子女入學
高層次人才子女在我市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可自主選擇我市范圍內有學位的公辦學校(幼兒園)入(轉)學。
12.優化人才父母養老服務
我市頂尖人才、領軍人才、優秀人才、青年人才、專業人才,其父母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入住我市養老機構給予800元/月補貼,最多補貼3年。
13.實施人才安居工程
為我市新引進的頂尖人才、領軍人才,以及企業新引進的博士研究生,畢業5年內的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提供住房,3年內免收租賃費。
我市新引進的頂尖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省級領軍人才在我市購買商品住房,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購房補貼:相關企業新引進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符合條件的分別給予20萬元、5萬元、3萬元一次性購房補貼。事業單位新引進的博士享受同等待遇。
14.豐富人才文體生活
持有“山東惠才卡”的人才,我市高層次人才,柔性引進及在我市以外工作的符合條件的人才,可免費進入指定景區及森林公園,享受指定公共體育場館免費入場健身服務。高層次人才,
可免費領取聊城市圖書館借閱證,在指定影院每年享受12次免費觀影,連續享受3年。
15.優化外籍人才管理服務
開通“綠色通道”,明確服務專員,為辦理簽證、工作、居留等手續提供便利。
三、持續優化人才創新創業環境
16.支持人才申報科技項目
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省科學技術最高獎、省科學技術青年獎的個人或第一完成單位給予省財政獎勵同等額度配套獎勵。
對獲得省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的第一完成單位,分別給予特等獎100萬元、一等獎50萬元、二等獎30萬元獎勵。
17.助力科技成果轉化
市屬科研院所(機構)相關成果成功在我市轉化應用并按規定登記的,按技術合同實際交易額的1.5%給予技術合同獎補。
18.建立職稱評審“直通車”制度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申報高級職稱或專業技術人員申報中級職稱,無職稱或取得上一級職稱年限不夠,從事本專業總年限和其它條件符合相應系列職稱評價標準要
求,可直接申報相應系列的職稱。
19.優化人才崗位激勵
通過直接頒發程序持有“山東惠才卡”的高級專家,持有我市人才服務金卡的頂尖、領軍人才以及從市外引進的國家級、省級重點人才工程或相當層次的高層次人才,可不占本單位高級崗位結構比例。
20.優化人才薪酬激勵
對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可實行協議工資制、年薪制、項目工資制等靈活多樣的分配辦法。
四、著力構建人才集聚平臺
21.加強科技創新平臺建設
科技創新平臺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平臺的,分別給予2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
新設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招收博士后人員進站后給予30萬元、15萬元一次性資助經費。
22.支持技能人才載體建設
對新設立的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齊魯技能大師特色工作站、山東省技師工作站,分別給予2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配套建設補貼經費。
23.支持建設“人才飛地”
對被認定為“人才飛地”的孵化器、研發機構、人才工作站,分別給予申報單位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資金。
五、不斷激發引才用才活力
24.加大用人單位支持力度
自主申報入選國家、省級重點人才工程的企業或符合條件的研發機構、科研院所,分別給予用人單位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企業1年內新引進符合條件的博士研究生1名以上或碩士研究生3名以上,給予用人單位
5萬元一次性獎勵:全職新引進駐聊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用人單位一次性支持。
支持企業與在校生簽訂信用合同,畢業后到協議單位就業且簽訂3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的,按照資助金額的50%給予企業補貼。
25.深化校城融合促進柔性引才
駐聊高校引育頂尖人才、領軍人才,納入我市人才政策體系。
駐聊高校正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博士研究生在我市掛任科技副職和科技副總的,經認定后可同等享受我市相應人才服務項目。
26.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
通過省級及以上認定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按照國家和省獎補額1:1的標準配套支持。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社會組織和個人每成功引進1名頂尖人才、領軍人才來聊工作,認定后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資助。
27.靈活用好柔性人才
用人單位柔性引進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按其上年度在聊納稅勞動報酬的50%給予用人單位補貼。
六、切實拓寬人才引進渠道
28.實施“水城優才”青年引進計劃
每年拿出一定事業單位用編進人計劃,面向省內外重點高校引進優秀青年人才到事業單位工作。
29.盤活用好人才編制“周轉池
滿編超編事業單位引進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可申請使用周轉編制辦理入編。
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以幫扶企業、掛職鍛煉、離崗創業等方式,主持或參與企業技改、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等創新創業工作,可申請使用周轉編制納入原單位編制實名制管理。
30.優化事業單位人才引進方式
我市新引進頂尖人才、領軍人才,可采取專家評議、組織考察的方式予以聘用。
對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采取專業測試、答辯、試講、面談交流等方式擇優聘用。
31.實施人才回引計劃
符合我市人才回引資格條件的人員,可按照“同級對口”原則予以回引。
七、強強力推動政策落實落地
32.加強組織領導
每年開展縣市區黨(工)委書記、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黨委(黨組)書記抓人才工作專項述職。
33.加大資金投入
設立人才發展專項資金。
符合條件的人才或人才所在企業可享受無抵押、無擔保的“人才貸”服務。
34.完善服務平臺
市縣兩級政務服務中心設“高層次人才服務專窗”,開通“綠色通道”,人才可享受駐廳所有政務服務事項“專人、專窗、專服”保障。
35.營造良好環境
完善人才表彰獎勵制度,持續提升“水城英才”影響力,強化典型選樹工作,在全社會營造尊重人才的風尚。